关于退还腾空房购房保证金的通知

2016年09月20日 10:52  点击量:

 

 

 

腾空房购房人: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住宅楼出售分配办法>的通知》(院发[2013]30号)和《山东工商学院住宅楼出售分配实施细则》规定,经与财务处商定,现将腾空房购房人购房保证金退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请尚未办理退款的第一轮腾空房住户、已经办理完腾空房交接手续的第二轮腾空房住户,于2016921持购房保证金交款收据到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办理退款准备手续,将收据交给工作人员,并在腾空房购房保证金退款通知单上签字。

 

2.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将于2016922日将腾空房购房保证金退款通知单、腾空房购房保证金收据汇总后统一交给财务处,然后财务处将1万元购房保证金退还到购房人工资卡中,预计到账时间为3天左右,届时请注意查询个人工资卡资金情况。

 

二、办理时间

 

20169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三、办理地点

 

办公楼1102室。

 

四、联系方式

 

如因疑问,可联系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联系电话:6903643

 

特此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