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供暖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08:36  点击量: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年度供暖工作,保障供暖正常运行,依据《烟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计量供热价格的通知》(烟价〔2014108 号)、《关于调整市区供热价格的通知》(烟价〔201594)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2022年度供暖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供暖时间

 

根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发〔2002122号)规定,我校2021-2022年度供暖起止日期为20211116日至 2022331 日,具体时间根据烟台市的规定适时调整。

 

二、收费标准

 

(一)教职工住宅供暖:住宅区按建筑面积收费,价格为 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小高层、专家公寓按热量表收费,基本热价为6.9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量热价为41.82/GJ

 

(二)非居民建筑供暖价格为34.5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热计量表计费的,供暖价格为89.61/GJ

 

(三)本采暖季供暖价格如有变化,以烟台市物价局届时公布价格为准,供暖季结束后多退少补。

 

三、收费方式

 

(一)教职工住宅供暖收费从教职工202111月、12月工资中抵扣。

 

(二)不能从工资中扣除取暖费的住宅用户和非居民用户,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浏览器(手机或电脑)内输入IP地址:http://cwwx.sdtbu.edu.cn/xy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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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1131日。延期拖欠未交费的从电费中扣除,直至停电;电表预交费不足交纳取暖费的,自121日起,每日加收 3‰的滞纳金。  

 

(三)合住校内一类、二类周转房的教职工,由全部租住人员按比例分摊供暖费。

 

四、供暖报停和恢复办法

 

(一)如住户不需要供暖或需要恢复供暖,请于202110 3117时前到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申请停止供暖手续或恢复供暖手续,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负责施工。

 

(二)住户停暖或恢复供暖的,需交纳暖气片拆卸或安装施工费25/组,材料费由住户承担。30号、31号、32号、61号楼、专家公寓因具备分户关闭条件,停暖、恢复供暖不需要拆卸暖气片。暖气片拆卸施工前,请住户自行拆除遮盖暖气片的装修或装饰物。

 

五、其它事项

 

(一)教职工的配偶(非本校职工)需要报销供暖费的,由财务处按规定开具票据。

 

(二)后勤管理处对供暖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对相关事宜负责解释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取暖收费相关问题,请致电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联系电话:6903643

 

2.停暖施工、恢复供暖施工相关问题,请致电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电话:6903524

 

3.供暖试压、报修等事宜请致电后勤服务调度中心,电话:6881890.

 

4.办公楼、第六教学楼7楼以上中央空调取暖效果、漏水等问题,请致电后勤管理处综合科,联系电话:6903542,手机:15065721232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1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