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本校区2017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依据《山东工商学院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7月至12月本校区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服务费已核算完毕,将从教职工2018年1月份工资中扣除(附件1)。不能从工资扣除的住户(附件2),由住户到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办公楼1110室)领取交费通知单后前往财务处现场缴纳。
2017年7月至12月东校区、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情况公示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17时,如有疑问,请联系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联系电话:690364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7月至12月东校区、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明细表(工资代扣住户)
2. 2017年7月至12月东校区、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明细表(非工资代扣住户)
后勤管理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