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空房购房人: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住宅楼出售分配办法>的通知》(院发[2013]30号)和《山东工商学院住宅楼出售分配实施细则》规定,经与财务处商定,现将腾空房购房人购房保证金退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请尚未办理退款的第一轮腾空房住户、已经办理完腾空房交接手续的第二轮腾空房住户,于2016年9月21日持购房保证金交款收据到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办理退款准备手续,将收据交给工作人员,并在腾空房购房保证金退款通知单上签字。
2.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将于2016年9月22日将腾空房购房保证金退款通知单、腾空房购房保证金收据汇总后统一交给财务处,然后财务处将1万元购房保证金退还到购房人工资卡中,预计到账时间为3天左右,届时请注意查询个人工资卡资金情况。
二、办理时间
2016年9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三、办理地点
办公楼1102室。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联系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联系电话:6903643。
特此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