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小区各住户:
根据烟台大学、滨州医学院和我校与学府小区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费达成的一致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房屋空置一年以上的住户,其物业费按照30%予以减收(实际按照应交物业服务费的70%收取)。住户应事先与学府小区物业公司联系,登记确认并签订协议,每年年底经物业公司认可的空置房屋满一年以上的住户,物业公司返还住户30%物业服务费。请有关住户于2016年6月12日前到学府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登记,房屋空置起始时间按照2016年1月1日计算。2016年6月13日以后登记的,房屋空置起始时间按照实际登记日期计算。请学府小区住户看到此消息后相互转告。
学府小区物业公司联系电话:2102058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31日